環保署環署水字第0980071148號函
【解釋日期】98年08月17日
【解釋內容】主旨:有關事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經主管機關處「全部停工」處分之執行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查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全部停工」,係指事業全部範圍內之所有製程及廢(污)水處理設施,均停止執行作業。
社區大樓、集合住宅、建築物等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之定期巡檢、定期保養、維護、檢修、代操作、設計、興建、改善等業務。地址:台北市艋舺大道八十三號一樓 電話:886-2-2306-3733
環保署環署水字第0980071148號函
【解釋日期】98年08月17日
【解釋內容】主旨:有關事業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經主管機關處「全部停工」處分之執行疑義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查水污染防治法所稱之「全部停工」,係指事業全部範圍內之所有製程及廢(污)水處理設施,均停止執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