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日期】 79年09月24日
【解釋內容】 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被處分公司,其未繳罰鍰,於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前已完成清算並為解散登記,因公司人格已消滅,故除有負連帶無限責任之股東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得依法對其追償外,自毋庸再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社區大樓、集合住宅、建築物等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之定期巡檢、定期保養、維護、檢修、代操作、設計、興建、改善等業務。地址:台北市艋舺大道八十三號一樓 電話:886-2-2306-3733
【解釋日期】 79年09月24日
【解釋內容】 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被處分公司,其未繳罰鍰,於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前已完成清算並為解散登記,因公司人格已消滅,故除有負連帶無限責任之股東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得依法對其追償外,自毋庸再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