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署水字第二一八七八號函
【解釋日期】82年05月11日
【解釋內容】
事業生產、製造、加工過程中未產生廢水者,不需檢附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從事改變金屬或合成金屬性狀作為且產生廢水之事業屬金屬加工業範圍。
社區大樓、集合住宅、建築物等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之定期巡檢、定期保養、維護、檢修、代操作、設計、興建、改善等業務。地址:台北市艋舺大道八十三號一樓 電話:886-2-2306-3733
環保署環署水字第二一八七八號函
【解釋日期】82年05月11日
【解釋內容】
事業生產、製造、加工過程中未產生廢水者,不需檢附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從事改變金屬或合成金屬性狀作為且產生廢水之事業屬金屬加工業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