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署水字第○○一二六八二號函
【解釋日期】89年06月13日
【解釋內容】
有關事業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遺失申請補發,是否需檢附「登報作廢之剪報」案,經查尚無需檢附上開資料以申請補發許可證之規定。
社區大樓、集合住宅、建築物等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之定期巡檢、定期保養、維護、檢修、代操作、設計、興建、改善等業務。地址:台北市艋舺大道八十三號一樓 電話:886-2-2306-3733
環保署環署水字第○○一二六八二號函
【解釋日期】89年06月13日
【解釋內容】
有關事業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遺失申請補發,是否需檢附「登報作廢之剪報」案,經查尚無需檢附上開資料以申請補發許可證之規定。